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6月24日,我省阿坝州茂县境内发生山体高位垮塌,初步统计已造成46户农户掩埋、百余人失联。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抢险救援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也相继就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18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43号)等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军工系统防汛减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汛期形势,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电发〔2017〕8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和《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发〔2017〕34号)等相关要求和部署,根据汛情的形势变化,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和再检查。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各项准备,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彻底排查治理隐患
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梳理本单位重点防范地区和部位,特别是针对受灾害威胁较大的危旧房屋、施工工地、试验外场、道路桥梁、危化品和火工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点部位,把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动态巡查结合起来,针对防雷防静电设备以及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相关防护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到位。对遇湿或高温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形成隐患登记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督办、专人盯防,制订定整改计划并落实严密防控措施,及时投入整改物资、资金,限期整改,并逐一闭环销号,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防范无死角。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必须健全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及救援抢险机制,利用好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传递体系,进一步加强气象、地质灾害、水文等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自救知识的宣传。应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三项制度,加强本单位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强化防汛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完善工作程序,保持信息畅通,强化查岗查哨。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各单位负责人应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工作不落实、离岗缺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