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加强和改善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改革。按照国务院要求,四川省政府对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由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省级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并于日前公布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省省级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共计241项,其中涉及我办民爆管理有两项随机抽查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四川省国防科工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
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 注
1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令第18号)第四条
省国防
科工办
(2项)
销售品种及销售程序,人员资质,库区安全生产条件,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等
随机抽查
2
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生产品种与销售品种一致性,安全生产人员资质,生产线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卫生防护情况,应急演练情况,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