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国家国防科工局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办安全监管处派人组成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组,先后赴泸州、新都、绵阳等地,分别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川南机械厂、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查看了三家单位科研、生产现场和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特别是针对防汛工作情况及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组详细检查了各单位今年以来的防汛工作方案,汛期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及各种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节假日及重要时段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全天值班制度落实等,总共提出9项安全隐患问题(建议)。督查组分别与3家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当面交流,并下达了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表,将相关问题建议与受检单位交换到位。受检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