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对全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下发了《关于表扬2015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川安办函〔2016〕25号),对25个先进单位及2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我办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相关布置和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统计和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始终坚持“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统计能力,提高了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强化了统计数据运用,为我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