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军工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气候条件复杂多变,汛期降雨较往年有所增加,极端异常天气出现的概率进一步增高,地质灾害呈现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大、隐蔽程度高等特点,防范风险日益加大。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34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军工、民爆行业2015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今年严峻的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预警,及早部署,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严防汛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11·22”康定地震及“1·14”金口河地震等灾害后,全省地质环境条件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的发生空前活跃,防治形势尤为严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技能知识培训。隐患排查整治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把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动态巡查结合起来,特别是要针对防雷防静电设备以及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相关防护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定专人督办,限期整改,做到排查全覆盖、防范无死角。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要加强汛期防雷设施维护和管理,在汛期前应由专业检测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确认其合格、有效;对有地质灾害风险的民爆仓库应尽量降低库存量,发现险情应及时转移人员和民爆物品,确保民爆物品储存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管理和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类抢险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要针对企业实际和汛期特点,积极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大幅增强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能力,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注意叠加各种不利因素,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单位还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24小时值班制,强化查岗查哨,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马上报。对工作不落实、离岗缺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全监管处:马光睿028-86621435,86510591(传真)
民爆监管处:蒲江涛028-86755406,86743887(传真)
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邮编:610015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