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的条件!
政务服务联系方式:
电话1:咨询电话:028-86743887
地址1: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电话2:咨询电话:028-86912315
地址2: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01号综合窗口

今天是: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信息 -> 要闻 -> 详细内容
我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到明年底力争培训1.5万名以上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2日    点击率:7903次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培养对象: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纳入

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高级技术工人为主

从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到明年底力争培训1.5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从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1.5万人左右。这是记者8月1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学员既是企业员工,又是学校学生,在企业和学校都有对应的指导老师。与传统“师带徒”模式相比,企业新型学徒制针对性更强,更接近国际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纳入。具体培养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并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企业职工参加学徒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培训补贴。

近年来,我省紧贴“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实施“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大力推进“技能四川”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已达到79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49万人。(记者 刘春华)

您是第 196720217 位访客

版权所有: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11号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09003093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66号  技术支持:成都中韩灵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