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的条件!
政务服务联系方式:
电话1:咨询电话:028-86743887
地址1: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6楼综合窗口
电话2:咨询电话:028-86912315
地址2: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01号综合窗口

今天是: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8日    点击率:86053次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管理

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工办发〔2017〕177号



各市(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66号令)、《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第278号令)的有关要求,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制定了《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细则》,已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四川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管理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细则》

您是第 186622783 位访客

版权所有: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11号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09003093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066号  技术支持:成都中韩灵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