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6年省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军工及军品配套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省军工及军民结合产业重点投资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做好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要求
(一)报送范围。
各单位2016年续建、新开和加快前期推进项目,含军品项目和民品项目、国拨资金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航空与燃机、信息安全、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高端成长产业项目不限投资规模),且对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有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
(二)以下项目不得申报省重点项目。
1.住宅地产、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文化地产等地产项目;
2.高能耗、高污染、消耗资源性等“两高一资”项目;
3.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高尔夫球场等项目;
4.产业园区、城市新区等项目;
5.市县所属的、由若干小项目打捆成的大项目;
6.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2016年省重点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和加快前期三个批次。续建项目必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在申报时提供规划选址意见、国土预审意见、环评批复、能评批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复(可附电子档)。新开工项目必须在2016年内按规定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前期项目一般应列入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划,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并拟在未来3-5年内开工建设。
2.符合条件的、2015年未完工的省重点项目可直接申请结转为2016年续建项目,项目报送单位只需申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已列入2015年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名单的,达到开工条件可直接申报为2016年新开工项目;已列为“新三板”重点后备企业名单的可直接申报为2016年省重点项目。
3.首次申报的项目,在报送申报文件时,已立项的涉密、涉军项目应在备注栏标明立项、可研批复文号,尚未立项批复但已通过立项评估项目应在备注栏标明评估时间和评估文号。
二、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省重点项目报送工作,认真做好项目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本次报送的重点项目将择优推荐列入省政府2016年度重点项目计划,作为省委、省政府协调要素保障等的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报送的项目信息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保质、保量、按时。
(三)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将项目有关情况(含纸质和电子文档)送至省国防科工办军民结合发展处,涉密信息请通过机要渠道或安排专人报送(相关附件可在省国防科工办网站下载,网址:www.scjg.gov.cn)。
联 系 人:省国防科工办 军民结合发展处 雷炳政
联系电话:028-86788717(带传真) 13668265860
电子邮箱:lyfxlbz@163.com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17楼1711房间
邮 编:610015
附件:1.2016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议名单样表(续建)
2.2016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议名单样表(新开工)
3.2016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议名单样表(加快前期)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