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科工技〔2015〕7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首次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报告呈交工作,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作为受国防科工局委托、承担国防科技报告管理日常工作的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报告呈交工作的通知》(科信字〔2015〕61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报告管理工作,将国防科技报告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按照《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按时将国防科技报告印刷版和电子版交至我办科技质量处。凡纳入2015年验收计划的,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按时足额完成呈交任务;未纳入2015年验收计划的,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要求,于12月10日前完成其他类型国防科技报告的呈交工作。
联系人:蒋英,028-86755452,13689057178;
覃红,028-86614597。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