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密函〔2015〕103号
关于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按照《关于加强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科工安密〔2015〕242号)要求,定于4月起安排五期培训,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地方国防工业管理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二)各地方国防工业管理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教育部、中国科学院、有关民口中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项目建设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各地方国防工业管理部门推荐的职业卫生甲级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人员(质量、技术和主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解读。
(二)项目建设单位工作方法。
(三)项目组织单位工作要点。
(四)工程分析与职业病危害评价。
三、培训安排
第一期 4月22、23日 电科安全教育培训学院 成都
联系人:董晓燕 电话:01059570266 13601334066
第二期 4月28、29日 兵器217所 长沙
联系人:代 兰 电话:01083196730 15901515755
第三期 5月5、6日 北京理工大学 沈阳
联系人:史 彦 电话:01068918708 13521313750
第四期 5月12、13日 航天科技培训中心 西安
联系人:袁 杰 电话:03162361324 18630635856
第五期 5月19、20日 船舶工业培训中心 上海
联系人:方燕红 电话:02165370879 1391755619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按要求通知并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国防科工局职业卫生“三同时”业务培训证书。
(三)具体事项按照培训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
安全生产与保密司
2015年4月13日